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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法学学科形成了总论和分论并行的知识框架,并或多或少同步体现到相关学科的课程体系设置上。围绕法律实践中的重点问题、前沿问题,用总论研究指导分论探讨,在分论研究中提炼总论知识,从而进一步提升法学理论的系统性,不断发展新的理论以更好地指导法治实践,成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方法。相比较而言,宪法学不论在课程体系上还是理论研究上,都尚未完全形成总论、分论并立的知识框架。这既有受外国宪法学偏重法条研究、案例研究,并无总论分论之分等研究范式的影响,也有宪法学与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实践结合相对而言不够紧密的原因。博客营销的特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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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营销的特点有知识混淆对知识创新的阻碍,与宪法学学科体系还不健全密切相关。学科体系是一个学科的知识走向系统化的重要体现,反映了学科内部不同类型的知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实际。必须建立契合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的实践需要、更加体现中国特色的宪法学学科体系,才能实现宪法学知识的系统化,有效避免当前宪法学概念体系、范畴体系、命题体系存在的某些知识混淆问题,更好推动宪法学知识创新、服务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在宪法学总论研究中,要突出宪法学总论知识的“法哲学”特性,尤其注重为构建宪法学分论知识体系提供能够使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方法论,以方法创新推动知识创新,形成宪法哲学等宪法学细分学科。宪法学分论研究也应进一步区分为制度宪法学、实践宪法学等细分学科,前者主要研究和阐述宪法条文的内涵,提供学习和理解宪法的解释方法和理论思考,后者主要研究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工作如何将宪法作为行为依据,如何运用宪法规定来有效地解决实践中形形色色的宪法问题。通过发展和完善宪法学学科体系,就能把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真正落实到学术实践中。(莫纪宏)博客营销的特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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